問:我國職棒技術水準,亟待提昇那些項目?
答:歷經十餘年的我國職棒發展,可說是,台灣除了「經濟奇蹟」之外,亦另有一項足以傲視世人的「奇蹟」,那就是「職棒奇蹟」。
試問,放眼鄰近的韓國或日本,相信在職棒開打之初的盛況和收穫,必定不如台灣的職棒發展的出人意表的轟動與深入全島的每一個階層、角落。當然,除要感佩當年力排眾議、不計後果又高瞻遠矚的「職棒之父」洪騰勝先生的苦心經營外,當時棒協和體總的龍頭唐盼盼、張豐緒兩位先生的極力促成,亦功不可沒。
十幾年來,全民給予職棒的回應是支持、鼓勵又愛深責切,尤其,「死忠」的球迷和熱心的觀眾,更常有褒貶的表達,縱然是大聲責罵或憤摔座椅等等有失理智行為,都隨歲月的流逝及觀賞水準的提昇,銷聲匿跡!
現在,願對這些年來,我國職棒比賽所呈現的種種,提出拙見:
一、打擊:
目前國內球員的打擊威力,大有凌駕老一代球員之勢,尤其對快速球及外角球的應付,更是令人激賞。惟美中不足的是,對變化球的揮打,卻顯見「軟弱無力」。
二、投手:
投手的素質在少棒比賽的隔場限制下,我國在廿多年來的投手人才,不但在質的方面有顯著的提升,同時量的增加,亦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不過,可惜的是,因職棒投手的場數負擔遠多業餘成棒時代的負荷,因此容易產生受傷、肌力不足影響表現的情況。
三、防守:
投、捕手及一壘手的守備能力,在職棒賽中,可說是被視為較弱的一環,乃因時見在時機掌握上瑕疵處處。或許國內的一壘手大多由非「本職專長」的高大壯碩的強棒「充任」,以致對一壘手應有的「訣竅」,尚未出神入化。另投手的「補位」及捕手的「獵盜」功夫,雖差強人意,但仍大有進步的空間,尤其面對一、三壘有人,而任由跑者盜向二壘,捕手卻「詐傳」給投手的「戲碼」,實不宜出現在職棒場上。
四、戰術:
以當年時報鷹球員古國謙便被奉命加練「左右開攻」的課程為例,其便是為了增加球隊戰術運用的彈性,藉此可以表示職棒戰術運用將會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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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練比賽抗議時,有何技巧?
答:前曾提及教練進場抗議的用意,今天特就行使抗議時,應須對原則與技巧,提出個人看法供教練同仁酌參之用。
一、 熟背規則:
面對不當判定時,如何以更深入,更嫻熟的規則精神,去駁倒或說服以依「規則為生」的專業人員-裁判員,實在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挑戰。因此平日必須對規則除要背熟又能活用它,最好能記熟各類特殊判例,以便巧遇「稀有」案例時,能以既有判力來佐證,進而翻案成功。
二、 針對要點:
往往許多抗議不被採納,並非無理取鬧或查無實據,而是教練進場抗議時並沒有把握抗議的重點,清楚點破,而只有繞著枝枝節節大加發揮,使裁判員能輕鬆駁回所指。
三、 多找旁證:
常見少數教練面臨自認被「誤判」場面,大多怒氣沖沖的跑進場,直找宣判的裁判員「興師問罪」或怒目相對。而忘記應先冷靜下來,好好思考一下,是否應找其他壘包的裁判員,前來「會診」。因為由於各裁判員所管的轄區站位角度,均有不同的功能和職責,因而在發生類似擊球員是否有揮棒動作,或擊球員打擊後有否碰觸到球等等;主審不易兼顧到視線「死角」。此時,由一壘審或三壘審來協助判定,相信必能更確實。所以,聰明教練均會請求主審,要求一、三壘依實情提供所看到事實真相,俾讓主審能據此改判。
四、 義正辭婉:
固然,要求裁判改判,可依規則的真義,或是具體可信證據;如球落點線邊的「球印」,或是否踩壘時,壘邊的「腳印」來證明「線內球」與「未踩壘」的鐵証。但是,教練面對裁判員時的言詞和態度,宜多加節制,千萬切勿因一時氣憤而侵犯執法的裁判,如此輕者趕出場外,重者被判球監。同時亦可能有「有理便無理」。因此,「得理且饒人」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善果」,否則很可能「得小失大」,常吃暗虧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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